第四章 特殊法庭

连着几天到鑫发染厂,工人还是气势汹汹,染缸上的封条还是前贴后撕,因找不到侯厂长,使我们陷入了困境。

兴平染厂执行案件,负责人还是没找到,但我们找到了负责人的弟弟盛六合,他也是合伙人。他说厂里确实困难,希望法院能给点时间,还欠原告的4.85万元货款,近期一定想办法还一点,剩下的到明年五月前一定还清。

不管他怎样说,起码他的态度还可以,上次林庭长来河北执行到的1900元就是这个厂的。但当时约定的到期货款还是分文未付。

既然是这样,我们就集中精力对振兴染厂案件进行审理。通过多方调查,该厂是去年一月份由五个人东拼西凑了46万元共同出资成立的合伙企业,年龄最大的合伙人是五十岁的丁启明,就住在县城里,其他四个人均不满三十岁,最年轻的才二十岁,都是地道的农民。他们的合伙企业与其他两个合伙企业的命运一样,不!是与整个桃县染厂的合伙企业一样,企业还没走上正轨,便矛盾四起,一年不到就纷纷散伙。为了逃避上百万元的银行贷款,把机器设备藏了起来。

这几天天气越来越坏,不但刮风,而且扬起了雪花,使我这个南方姑娘真正有了那种寒风萧萧万里雪飘的感觉。

19日上午,我们迎着寒风,在飘舞的雪花中寻找着被告厂现在的负责人向全生。

他住在南王乡北化村,这里的村庄与南方的村庄截然不同,都是用土坯围一个大园,后面才是房子,一户一园,各户房子的朝向各不相同,走进村子真有那种进入八卦迷宫的感觉。加上灰蒙蒙的天空飘着雪花,到处白茫茫的,置身村中难辨东南西北。各户之间的路也是弯弯曲曲坑坑洼洼。我们一边在这迷宫里找着,我一边还唠叨着,这里造房子为何不像江南的房子一样一排一排整整齐齐呢?这样既漂亮又好找,还节省了土地。

“他们不是有的是土地吗?”林庭长马上取笑我。

是的,这里有的是空旷的土地。

我们在村子里转了几圈,问了几个人,终于找到了向全生家。一进门,最显眼的就是一面大炕,坑上一并排躺着四个孩子,真是哆来咪发。小的才几个月,大的不过五六岁。见我们进去,有的吓得哇哇大哭,有的像是在看天外来客,有的木讷地呆坐在那里。看到这些孩子,自然就想起了我的儿子,特别跟我儿子差不多大的那孩子嘴也一瘪一瘪似哭非哭的样子,我忍不住想上去抱抱他。

林庭长叫了我一声,我才回神,认真上下打量了面前这位不满三十岁却是四个孩子的年轻父亲,他就是我们要找的厂长。在他的身上,怎么也看不到厂长的气质。相反,是一个毛头愣小子的农民形象。他裹着一件老棉袄,口口声声说这事不归他管,更不清楚到底欠原告多少钱,这事要问原来的厂长纪宝。他不但拒绝在应诉材料上签字,也拒绝在调查笔录上签字。

我们在风雪中继续寻找该案的其他合伙人,在另外的村庄里找到了纪宝,他说在今年三四月份他与黄生已退了股,现在不再是合伙人,并提供了退股协议。他认为,现在厂里负责人就是向全生,机器设备都被向全生厂长拿走了,债务当然要他还。

年长的丁启明虽然退股离开了染厂,但他正直、善良,认为原告的货款应该要还。他也明白如果厂里还不出这笔货款,那么,合伙人谁也逃脱不了还款的连带责任。

当日下午,我们在丁启明的积极配合下,迎着风雪,终于在距县城几十里的地方,在破旧昏暗的土坯民房中找到了染缸的下落,并立即将其进行了查封。当我把封条贴到像冰一般冷的染缸上时,我们都明白,是丁启明冒着严寒亲自带路,是他的正义与他们之间的矛盾,我们才找到了藏得这么隐蔽的大染缸。

机器是查封了,那么振兴染厂案的被告到底是合伙人个人还是厂这个合伙企业呢?如果是厂,厂已停产关闭;如果是个人,那么负责人到底是原来的纪宝、还是现在的向全生?

虽然我是经济庭的,但我前几年一直在民庭工作,两个月前才到经济庭。

林庭长毕竟不是经济庭的庭长,为了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四十多岁的营级军人,现在还在法律业余大学读法律大专。由于年底工作忙,否则,经济庭的审理案件肯定是会派一名审判员来的。

后来,我们统一意见,把应诉材料给所有的合伙人每人送达一份,这样就不会少列了当事人。

20日上午,我们顶着洋洋洒洒的风雪开始对振兴染厂的所有合伙人送达开庭传票。

下午,雪越下越大,还有一位二十岁最年轻的合伙人陈军伟未送达到传票,他住在武县连乡安全村,距桃县有六十多里路,林庭长决定去找他。

这几天我们都感冒了,我最严重,眼泪鼻涕已不听指挥,特别是咳嗽更糟。林庭长看到我一上午控制不住的咳嗽,决定下午不要我去,叫我去医院治疗,由他和赵龙生去武县找陈军伟调查有关情况并送达开庭传票。

也不知怎么搞的,感冒就把自己折腾得浑身软绵绵的,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来。哪有法院特地派了书记员却不能去记录的?送达传票、担任记录这是书记员的职责。

林庭长穿戴好后,咳嗽了几声,二话没说拿起卷宗就和赵法警坐在了四面透风的机动三轮车上,消失在满天风雪中。我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眼睛湿了,他们那种执著的、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感染了我。

我站在原地任由雪花亲吻着我的脸,一边控制不住地咳嗽着,一边傻傻地想:六十几里路,来回就得一百几十里,这飘舞的大雪,会不会把他们冻僵呢?他们俩已经感冒了,冻坏了明天怎么开庭?我隐隐的担心与内疚就像这舞动的雪,好久、好久在我的心中不能控制地在跳动着,无法平静。

天渐渐地黑了下来,窗外的雪下个不停,到处白茫茫的一片。林庭长他们还没回来,我坐在床上的被窝里,拿起了用八元钱刚买来的腈纶毛线和竹针,一边为儿子编织着裤子,一边咳嗽,一边等着他们回来。

冰雪的路上是否安全?是否找到了陈军伟?他们会不会对林庭长无礼?虽然林庭长已不是初出茅庐的小伙子,而且他俩都带着防身手枪,我明知自己的担心对他们不起任何作用,可就是放心不下。

雪依然在静静地下着,只有我的阵阵咳嗽声不停地打扰着洁白而又宁静的夜空。

我一直等啊等,直到深夜,林庭长他们才拖着几乎冻僵的身子回到了招待所。

第二天清晨,天还未亮,雪还在悄悄的地下着,我们都起来了。赵法警和刘科长要去北化,传唤向全生今天九点到庭。赵法警昨天深夜才回来,今天一早又要赶几十里路去传唤向全生,真是苦了他。好在他三十多岁正当年,是经过考验的战士,这点苦不在话下。

而我也要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隔壁林庭长的房间作了临时法庭。我把赵法警的一张床紧靠在走廊的南墙上,另两张床平排着紧靠在北墙上,一张像课桌一样的台子就放在这两张床的中间,向楼下借来了一张长凳。

这简单的法庭布置好了。九点不到,被告单位除了向全生外,其他合伙人都冒着风雪来到了法庭,武县的陈军伟虽然没来,但他已委托了丁启明,委托手续是林庭长昨天带回来的。原、被告双方只能侧着身子各据一边坐在床沿上。大家都在耐心地等着向全生的到来。这简陋的法庭,他们谁也没有半点不满的表情。

窗外的天空还是阴沉沉的,到处是茫茫白雪。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九点三十分了,人还没来;十点了还是没到庭;十点三十分依然不见人影。我们都担心,赵法警在冰天雪地里,能否将向全生这个关键人物从热炕上叫起来。

“来了,你们等急了吧!”突然,刘科长洪亮的声音从走廊里传了进来。

声音传来,大家的情绪顿时高涨起来。

此时离十一点还差几分钟,虽说按照我们既定的九点钟开庭几乎晚了两个小时,但他毕竟还是来了。

“是先吃饭?还是先开庭?”我征求着林庭长的意见。

“现在就开庭。”他不假思索地说。

我立刻叫大家安静,原、被告自觉地各自坐在了床沿上,我宣布法庭纪律。紧接着,林庭长就用常州普通话宣布开庭。

“现在由常州市武进县人民法院在此公开审理原告纺织机械厂诉被告桃县振兴染厂购销合同一案。下面核对当事人的身份。”

林庭长的神态严肃、庄严,核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后他继续说:“今天由武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林柄福独任审判,由书记员吴亚频担任本案的记录。现在开庭。”

法庭的气氛是庄严的、肃穆的,林庭长的声音也是铿锵有力的,原、被告的神情也是专注的,唯独糟糕的是我控制不住的咳嗽声。

林庭长紧接着告知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征求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他们都不需要申请回避。

庭审继续,首先调查被告的主体问题,振兴染厂从成立、退伙至今的现状,虽然纪宝、黄生已提供了退伙协议,在场的合伙人都认为是事实,但他们提供不出工商变更登记的材料。这说明法律上的负责人还是纪宝,但向全生依照协议已与他们进行了清算,该厂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他承担。

接下来,法庭调查了原、被告之间从签订合同、提货安装到付款的情况。

被告承认已付12.85万元的货款外,至今还欠原告货款5.85万元。

时间在一分一分地过去,临时的简陋法庭,除了我控制不住的咳嗽声外,依然严肃有序。我一边记录,一边咳嗽,一边吐痰。没多久,我的脚旁就有了一大堆卫生纸。有多少次,庭审被我连续的咳嗽声打断,林庭长多次看看我,用眼神问我能否坚持?我也不止一次地向他点点头,表示我能行,请放心!

我清楚,在平时别人肯定会对我的咳嗽嗤之以鼻。为了开庭,我吃了加倍的药量,可就是无法控制住咳嗽。但原、被告双方似乎没有流露出什么不满的表情,个个神情严肃,认真地回答着审判员的提问,无视我糟糕的模样。

“刚才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现在进行庭审小结:一、桃县振兴染厂系个人合伙企业,由纪宝、黄生、向全生、丁启明和陈军伟五人合伙创办,1988年1月8日组建时,负责人为纪宝。1989年3月3日,五合伙人签订协议,由向全生为该厂负责人;二、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属有效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被告在提货后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清全部货款,造成原告经济损失,应负本案的全部责任,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货款5.85万元及银行利息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原、被告双方可以进行调解。”

快下午四点了,开庭已接近尾声,我密密麻麻记录了十几张纸。林庭长作了庭审小结,征求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双方均愿意调解。

而这时,我有点支撑不住的感觉,浑身冷得发抖,头痛心慌,嗓子早已沙哑,鼻子肿得呼吸困难,胸口也隐隐作痛。我一直鼓励自己,坚持、一定要坚持,再坚持一下这庭就结束了。

又经过了半个多小时,最后达成了协议:

被告欠原告货款5.85万元,利息1.44万元,共计7.29万元,由被告以染缸一台折价5.22万元、膨体箱一台折价1.17万元、合计6.39万元相抵;余款9千元,由被告以该厂库存腈纶纱相抵。

案件受理费2275元,由原告承担775元,被告承担1500元。

原告代理人钱家福、薛民涛在协议上签了字,被告合伙人丁启明、黄生、纪宝也在协议上签了字。

向全生突然反悔不肯签字。丁启明等人都做向全生的工作,欠债还钱是应该的,原告的机器白白给用了几年,现在还是原价抵给原告,这样的协议对他们没有什么不利。可向全生就是不肯签字。

案件因向全生不肯签字而宣告调解无效。

人散了,我们都饿坏了,一天下来我们只吃了一顿早饭。钱科长、薛民涛、林庭长他们个个狼吞虎咽吃着刘科长早就准备好的中饭,可我就是一口也吃不下,浑身软软的、晕乎乎的很不舒服。

林庭长见我脸色难看,匆匆吃了几口就把我送到了医院。我这才知道,体温已是三十九度多,加上咳嗽,我觉得自己快要病倒了。

我斜躺在医院的木条长凳上,窗外呼呼的北风裹着雪花仿佛吹在了身上,我不由自主地在打着哆嗦,迷迷糊糊中听到了婴儿的哭声。是我儿子在哭?还是在做梦?

原来,离我不远处是护士在给一个小孩打针。我看着那哭叫的小孩与我儿子差不多大,不知怎的,仿佛是看到我儿子在哭,加上这阴冷破旧的环境与窗外的皑皑白雪,还有自身控制不住的头疼、咳嗽、寒战,此刻的哭声显得是那样的清脆、那样的凄婉,一种莫名的孤独无助感觉涌上心头,我的眼泪不知不觉掉了下来。

林庭长安慰道:“感冒发烧,不要紧的,等退了烧就好了。”

“不!不是的,我是看到那小孩在哭。”我急忙擦了一下眼泪很不好意思地解释着。

林庭长像长辈一样的关心,不知怎么了,自己的眼泪反而更不听使唤地在流,我内心抱怨自己真的没用,感冒就把自己搞成这样,觉得对不起庭长。这几天他也累了,也感冒了,饿着肚子开庭到傍晚,现在还要为我忙碌为我担心,心里不是滋味。当然,我不能否认,躺在这简陋冷清的医院里,在这冰冷的夜晚,看到别人怀里哭闹的孩子,尽管我嘴上不承认,但我知道,自己真的很脆弱,真的很想家,好想回家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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