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全国近30万名法院干警中,职业法官约20万人,在这支特殊的队伍中女干警有近9万人,其中女法官大约5万人,而我就是这支队伍中基层法院的一名“小法官”,在中国法制史的长河中更是一滴不经意的水花。

1985年7月,我作为恢复公、检、法、司后向社会公开招录的人员,跨进了神圣的政法队伍,穿着法官制服拍了第一张工作照,头顶国徽,肩扛天平的神圣感、自豪感至今记忆犹新。这种感觉随着职业生涯的深入,渐渐品尝到了“法官”响亮名字背后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

当时的武进法院,刚搬进了属于法院单独使用的五层办公大楼,办公、开庭、接待全部在一起。十几平方米的办公室里四张办公桌挤得走路只能侧着身。而武进法院派出的几个法庭大多是皮包法庭,办公没有屋,吃饭没有锅的现状未能得到解决,直到1990年前后采用建造及租用的办法,才逐步解决了法庭的办公用房。

法院只有一辆吉普车和一辆面包车,就这金贵的宝贝,还时不时发发脾气不肯上路,汽修厂回来没几天就又要回去调养几天。法院的电话机倒是基本上做到了一庭一只。但是,打一个电话到乡下,必须通过邮电局长途总机转接,一个电话半天挂不通是家常便饭。

那时,武进法院的法官,大部分是部队转业军人。一般正营级就是庭长,副营级就是副庭长,以此类推。由于部队干部源源不断地充实着政法队伍,导致书记员紧缺。所以,书记员一干五六个年头属于正常现象,我也是用了八年抗战的时间才做了助理审判员。1986年夏天,武进法院才分配到了一名恢复高考后的法律专业本科生。直到1995年《法官法》的实施,对初任法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才结束了以行政职级担任法官的历史。

那时候,法院审理案件是采用的“纠问式”,原告只要提交一纸诉状,法官就得为案件去收集证据,去证明原告起诉的合法性,正所谓“原告一张纸,律师动动嘴,法官跑断腿”,“审立不分”、“审执不分”。从武进法院1973年11月恢复办公以来,民事案件基本上是采用调解的方式,直到198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实施,武进法院在1983年春天,才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号称“武进法院第一庭”。从现在强调“原告举证责任”的“控辩式”到“审立分开”、“审执分开”来看过去法院的办案模式,已是很难理解。

当时法院的经费是“坐收坐支”,仅有的诉讼费很难维持法院日常的办公开支,出现了法院开拓案源、法官出差“三同”的现象,直到世纪之交,“收支两条线”的法院经费保障才逐步得以落实。

不知不觉中,我在法院工作已经29个春秋,伴随着一次次敲击法槌的声音,从我手中出去的法律文书早逾千份,其中办案的艰辛自不必说,办案中遇到的地方保护、争管辖、暴力抗法、工作与家庭的矛盾林林总总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由于法官职业使然,想把几十年来的职业生涯记录下来谈何容易,形成了逻辑思维定式及裁判文书的理性措辞,一旦提笔才突然发现形象生动的修辞造句渐渐离我远去。也由于自己有限的文学素养,还有许多爱恨苦乐由于才疏学浅或其他种种原因无法付诸笔端,许多精彩的场景不能得以再现,使我惴惴不安。

但这是我的亲身经历,虽然仅撷取了自己法官生涯中的几个片段,但反映了一个基层女法官从书记员到审判员的成长过程。作为法律人,起码我把办案过程公之于众,就像法官必须忠于法律,必须对法律负责一样,我对自己一个交代。尽管案件中所做的点点滴滴,现在看来有的做法已经过时,甚至是可笑的。但在当时的法治环境下,我是怀揣着对法律的崇敬、坚守着秉公执法的信念,实实在在、认认真真去做的,法律的神圣感与使命感驱使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必须对得起法官这个响亮的名字。

我知道,几篇办案纪实反映不了全国近5万名女法官的风采,但我希望这滴水花在阳光的照射下,在今后法治的历史长河中还会有那么一点光亮,起码从中可以了解到一点特定时期女法官真实的执法与生存环境,使更多的人能了解中国大地上女法官英姿飒爽背后的职业荣耀与艰辛,从而使更多的人来理解、支持战斗在审判一线的女法官们。

吴亚频

2013年6月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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