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丽娜脸色发黄,薄薄的小嘴唇上生了一个大疙瘩。保姆还没有找到,父亲依然在监护室;还有四天,电子元件厂的破产案件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她已经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想一次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当场分配。这几天中,汪琳和邹晓义又分别安排了合议庭案件,她是审判长。自己还有三个案件要开庭,还要写判决书,电子元件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清算报告还要审核,一个星期排得满满的。
最让何丽娜心烦头疼的还是找保姆,急得她一筹莫展。
外贸公司的七个破产案件,始终矛盾频发,无法消停。
几天后,上午9点,何丽娜敲响了债权转让案件第四次开庭的法槌。
这一次,章浩林很得意,差点把脚跷到被告席上,看着三位法官走进法庭,抑制不住露出一副胜利者的笑容。这段时间,是他们的推波助澜,让三位法官在网上“红火”了一把,心想,没有对他们人肉搜索已经够客气了。
粤东公司的代理人王杰,凸着他的嘴巴,用鄙视的眼神,看了一眼旁边像打了鸡血般亢奋的老头。
开庭时间已到,北京的高玉红大律师没有到庭,吓得杨婷婷反复核对出庭通知存根,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再出差错,不是扣100元工资那么简单,离下岗回家就不远了。
坐在原告席上的汤方迅,穿着一件深灰色休闲装,挺着他微微凸起的肚子,时不时歪着粗短的脖子向法庭门口看去。今天是建良公司反诉质量问题的关键一庭,盛气凌人的女大律师怎么到现在还不见踪影?他自己也觉得奇怪,微微摇着他圆圆的脑袋,心想:关心她干什么?不来不是很好吗?
仪表堂堂的吕洋,一身藏青色西装,白衬衫的领口系着一条深蓝色斜纹领带。他也纳闷,北京的大律师为何到现在还没有到庭。
章建良焦急郁闷的表情挂在了他尖尖的脸上,他的鸡冠头好像也没有了昔日的神气,一件咖啡色皮夹克吊在身上,只有脖子上的金项链依然闪着金光。他烦躁不安,一肚子火无法发泄,花了大价钱聘请的北京大律师,关键时刻不见踪影,还电话关机。
有了上次章浩林大闹法庭的教训,今天,合议庭安排了一位全副武装的值庭法警。
朱辉的身上,手铐、电警棍一应俱全,他往法庭里一站,法庭更显庄严。
建良公司三个单位的证人,踪影全无。
证人不到庭,庭审自然会失去许多精彩,同时给合议庭当庭认证带来困难。
章建良大声宣读了新泰减速机公司与建良公司的一份协议。
证人没有到庭,又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章建良无法证实协议中所说的“电机全部发热烧坏,仅昆明一家客户就造成26万元直接损失”的事实。
何丽娜问:“协议上是谁签的名?”这是关键的问题,如果对方知道是提供到法院作为证据使用,一旦查出是伪证,那么,证人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
章建良没有领会审判长问话的真实含义,不假思索地回答:“是我签的,新泰公司是质检科的张科长签的字,他们还盖了公章。”
张科长没有到庭,他本人是否明知提交法院作为证据使用,不能仅凭章建良单方证词,法院还得找本人了解核实。
“26万元的货款扣除没有?”
“当然被他们扣除了。”章建良的回答响亮有力。
“扣除26万元的依据向法庭提交。”何丽娜说。
章建良支支吾吾:“没有带来。”
他的回答是勉强的。何丽娜、邹晓义交换了一个眼神,如此重要的证据,当事人怎么可能会遗忘?
方迅公司的汤方迅直击要害:“没带来?可能吗?”
吕洋律师更是不依不饶:“我认为,不排除这份协议有伪证的嫌疑。根据证据三性原则,还必须要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成立,如发往昆明的送货单,是否粤东的电机?还有,到底是减速机的问题还是电机问题?新泰公司又是怎样与昆明处理的?建良公司与新泰公司又是怎样处理的?这里面的环节还差十万八千里。所以,这份协议根本不能证明粤东的电机有质量问题。”
粤东的代理人王杰,讥讽地说:“反诉原告提供这样的证据不觉得很可笑吗?这份协议上说,新泰减速机公司购买我们粤东的电机从2011年3月份就发生了质量问题,显然是天大的笑话。世界上哪有鸡还没有买回来,倒说鸡生了坏鸡蛋。反诉原告听好了,我们粤东公司是去年5月23日才与你们建良公司发生第一批电机往来,就算你们公司第二天就供给新泰公司,新泰公司还要有组装的时间,还要有发往昆明的时间,昆明方还要有发现问题的时间,昆明方还要有向新泰公司提出质量问题的时间,还要有昆明方和新泰公司之间处理问题的时间,然后轮到新泰公司与你建良公司进行处理。”
说到这里,他把证据甩了一下继续说:“你们看,这份新泰公司与建良公司的协议是2011年6月20日,我们5月23日第一次供货,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时间里,这么多环节,来得及吗?还有,既然发生了质量问题,以后就不会与我们粤东公司发生电机买卖往来,而事实上呢,就在建良公司与新泰公司达成质量协议的第三天,即6月22日,又购买了我们粤东公司的电机,在7月2日又购买了我们的电机,这两笔买卖就是72万元。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傻子?刚给别人赔了26万元,马上又来买我们公司72万元的电机,只要是正常人,可能吗?我看700元的电机也不会买了。”
说完,他又拿起另两份证据说:“我们再来看看去年6月15日建良公司给我们粤东公司的这份‘付款计划书’,这里也没有提到我们的电机有质量问题,反而说‘第二批货款,建良公司也直接付给方迅公司’。我们再来看去年9月27日的三方‘付款转账委托书’,上面也只是提到‘如以后有电机质量问题,由粤东公司退货处理’,以上说明,到2011年9月27日,我们粤东公司的电机还没有发生质量问题。现在,建良公司突然说在6月20日就赔了26万元,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吗?”说到这里,他向审判长说,“尊敬的法官,我代表粤东公司,要求法院对建良公司的伪证问题进行处理。”
这个矮小的代理人,咄咄逼人,句句说到了点子上,把建良公司这个反诉原告直接逼到了悬崖峭壁上,眼看就要掉进万丈深渊了。
形势逆转,章建良的心里有点发慌,怪自己太粗心,忽略了时间问题。他不敢再提2月15日金鑫公司的证据。他只能硬着头皮对动力机械公司的65万元及新泰减速机公司的26万元损失据理力争。
他很窝火,高薪聘请的北京大律师,关键时刻掉链子。
什么协议的时效问题,章老头是越听越气,越听越急,协议上分明写着粤东的电机有问题,上面不是经理签名就是科长签字,还盖了公章,这样的证据还不能算?岂有此理!法官分明是偏袒对方。
汤方迅和王杰,空前团结,坚决要求处理被告的伪证问题。
王杰紧闭宽大的凸嘴巴,斜眼看着章老头,心想:千里迢迢,白跑了这么几趟,伪证问题一定要处理,不能便宜了他。
章建良没有想到,自己提供的证据,反而使自己陷入了被动的境地。他当庭撤回了2011年2月15日金鑫公司的证据。
庭审到此,汪琳心里憋气,想撤回就撤回?撤回就不是伪证了?做梦!原本并不复杂的案件,已经开了四次庭,把法庭当什么了?来闹着玩了?不行。
建良公司无法自圆其说30万元电机损失到底在哪里。章老头根本招架不住原告与第三人两位律师的猛烈进攻,嘴上还在强词夺理,心里却开始嘀咕起来,律师与法官较真的态度,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自己把上访的一套用在法庭上,非但没有效果,而是处处被动。
三位法官当庭合议,对建良公司的两份证据不予认定。
第四次开庭,仅用了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尾声。是当庭宣判,还是采纳方迅公司和粤东公司的意见,对伪证进行处理?
该案,已经拖了考核的后退,如果对伪证进行处理,还需调查核实。
合议庭最终认为,不能为了考核指标而失去法官的底线,失去法律的尊严,伪证必须处理。
何丽娜审判长毅然敲响了休庭的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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