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大闹法庭(三)

一小时后,湖滨法院第九法庭的法槌又敲响了,下午由邹晓义主审,围绕建良公司的质量反诉进行审理。

建良公司反击的时候到了。高玉红挺着丰满的胸脯,斗志昂扬地声讨方迅公司不守信誉,在今年5月12日就通知公司电机有质量问题,请他们把坏电机退回调换,方迅公司至今不予理睬。此行为严重侵犯了反诉原告建良公司的合法权益,故判令方迅公司赔偿电机损失30万元。

好一个伶牙俐齿。

吕洋白净的脸上沉着冷静,充满磁性的嗓音,从他棱角分明的嘴里传了出来。方迅公司只接受了粤东公司的债权,没有接受粤东公司的义务,电机有质量问题,应该向粤东公司提出……,他从事实到法律进行了全面答辩。

矮小壮实的王杰,他作为粤东公司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完全同意方迅公司的答辩意见。他撅着嘴巴,语气强硬,认为建良公司没有反诉资格,提出质量异议也过了时效。他质问建良公司,电机是我们粤东公司的,电机有问题,为何不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内向粤东公司提出?

高律师理直气壮,方迅公司接受债权,就应该同时接受粤东公司的义务,而且,汤方迅本人已经同意了30万元的损失,现在要求方迅公司承担电机损失完全合情合法。

汤方迅摇着圆圆的脑袋,大喊冤枉。今年6月26日上午,他到建良公司要这笔转让货款,章建良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月以前就写好的信函,往汤方迅面前一推,点着他的鸡冠头,笑眯眯地说:要货款可以,这字必须签,否则一切免谈。汤方迅认为签字只能说明收到了这封信,至于电机是否有质量问题,电机是粤东公司的,与他接受债权没有关系。于是,就在5月12日的信函上签了字。

汤方迅说到了点子上。

三位法官的脸上严肃平静,认真地听着各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王杰咄咄逼人:笑话,汤方迅是方迅公司的老总,他能代表我们粤东公司?还是那句话,电机有质量问题为什么不找我们公司呢?为什么?

章浩林一看情况不妙,再这样下去,又要陷入被动。他用力一拍桌子站了起来,用手指向邹晓义:“你到底安的什么心?就允许他们像机关枪似地‘突突突’瞎说,坏电机就在我们的公司里,你们不会去看?”

章浩林突如其来的举动,全庭人的目光瞬间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高玉红的脸上露出了难以抑制的笑容。心想,好!很好!他是一个农村老头,即使言行过激一点,法庭也不会对他怎么样。

邹晓义一双细长的眼睛透过镜片看着章老头,皱起了双眉。

汪琳看到无理取闹的老头站在那里,迫于自己的法官身份,否则,真想骂他一顿。

何丽娜目光犀利,死死地盯着章浩林,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压倒了他。稍后,她说:“请代理人章浩林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的指挥。”

章浩林一愣,刚想反击,旁边的高律师拉了一下他的衣服,老头很不情愿地坐了下来。

整个法庭安静了下来,似乎听到了每个人的呼吸声。

庭审在继续,高律师侃侃而谈,坚持认为债权转让的同时债务应该一并转让,电机损失应该由方迅公司承担。

这是什么逻辑?律师怎么会说出这般外行的话来?汪琳多看了一眼所谓的大律师。

接下来,吕洋和王杰齐心协力,分别代表原告和第三人,搬出法律条文把这个女大律师逼得节节败退。

好在,她还有武器,几分钟后,她雄赳赳地向法庭提供了一份强威雄的证据。

汤方迅一看,是强威雄在2012年4月20日的一张没有标题的白条,上面就龙飞凤舞几个字:粤东公司的电机约30万元有质量问题。

王杰一脸诧异。强威雄不是粤东公司的人,他能代表粤东公司承认30万元的电机损失?

章建良赶紧接上来说:“上午,原告和第三人都承认强威雄能代表方迅公司,现在,强威雄承认了30万元的电机损失,方迅公司就应该承担。”

吕洋反驳:电机是粤东公司的,强威雄是方迅公司的供销员,怎么能越权代表粤东公司承认电机有质量问题?还是那句话,电机有问题,直接找粤东公司!

汤方迅有点不耐烦了。显然,建良公司做了一番功课。强威雄在半年前有经济问题,被公安局拘留,原告公司开除了他。现在叫一个被开除的人写这样的一份材料,来证明粤东的电机有质量问题,显然找错了人,而且还是与原告提供的 “付款委托书”是同一天,都是4月20日。

王杰看到这份证据后,真想大笑一声,笑身旁的大律师,到底有没有学过法律,强威雄能代表粤东公司承认什么质量问题?太可笑了,居然还作为主要证据提供法庭。

章老头急了,手指着对面的汤方迅恶狠狠地说:“我见过不要脸的,还没见过你这样不要脸的老总,刚才承认强威雄的签字有效,能代表你们方迅公司,转眼就不承认强威雄的签字。对你们有利的就承认,不利的就不承认,你们翻脸比翻书还要快,白纸黑字都写在这里,还要赖?真不要脸。”

“谁不要脸了?你骂谁?你再骂一句?”汤方迅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怒目圆睁,也用手指着对面的章老头。

汤方迅的突然发飙,章老头一怔,难道怕你不成?他也“呼”地站了起来。他俩像斗鸡似的各站一边,一副决斗的样子。

何丽娜郑重地告诫,再不遵守法庭纪律,谁妨碍法庭审判活动的,将依法责令退出法庭。她说话咄咄逼人。

汤方迅咬牙瞪了一眼章老头,重重地坐下。

章浩林依然怒目圆睁站在那里。

高玉红见此情景,又拉了一下老头的衣服,章浩林趁势坐下。她立即又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证据。是2011年7月15日湖滨县动力机械公司的一份信函。

她大声读着信中的内容:“我公司将建良公司提供的电机装在减速机上后,用户反映电动功率达不到、温升太高、噪声大,已经造成了65万元的经济损失,请建良公司在2011年7月20日前来解决,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汤方迅、吕洋和王杰无不露出了惊讶的表情。65万元?要真有65万元的损失,建良公司怎么就反诉30万元呢?明显违背常理。

此刻,章建良有点得意,微微点着他的鸡冠头,从内心感激高大律师,是她的提醒,才想到了这份证据。

三位法官看完这份证据,一致认为,还是没有说清30万元损失的具体来源,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来相互印证,这证据不符合证据要求。

吕洋不客气地问高律师,这份信函哪里能证明,是粤东的电机有问题?65万元损失是怎样算出来的?到底赔偿没有?如此巨大的损失在去年7月份就发生了,为何不及时向粤东公司提出?现在才提出来,不觉得让人不可思议吗?他认为,不排除这份证据有伪证的嫌疑。

高玉红强硬地反驳道,原告认为是伪证,请提供证据,法庭上,以证据为凭。

王杰毫不客气地质问章建良,动力机械公司在去年7月15日就向你公司提出了65万元的质量问题,你们不但不向我公司提出退回电机,反而在两个多月后的三方协议中还说“如以后电机有质量问题,由粤东公司负责退货处理”,显然前后矛盾。

章建良讷讷地说:“为了双方的情谊,碍于面子才这样写的。”

王杰从鼻孔里发出了“哼”的声音,65万元的损失会碍于面子不提出来?谁信?

章老头还没等王杰说完,就举着几张照片晃动着,大声对身边的王杰说:“睁开你的狗……眼睛,看看是不是你们的电机?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章老头把狗眼两字给忍了回去。

王杰凸着嘴巴,愤怒地瞪着旁边的章老头。

章建良急忙拿过父亲手里的五张照片,递给了书记员杨婷婷。

何丽娜接过小杨手中的照片。照片上的日期是三天前的,照片上看不出是什么型号的电机。

汤方迅否认照片里的电机是粤东公司的。

王杰与方迅公司的意见一致。

三位法官当庭低声合议了一下,认为,反诉原告提供的两份信函、五张照片及陈述理由,不能证明建良公司有否反诉资格,也不能证明电机有质量问题,更不能证明30万元的具体损失,故合议庭暂不作认定。

高玉红的脸上一股愠色,难道就这样?不行!得另想办法,她低声与章老头耳语了几句。

章老头微微点头。

针对反诉,王杰向法庭递交了一份粤东市技术监督局出具的三年免检的“合格证书”。

高玉红大声说:“‘合格证书’不能说明问题,不能证明粤东公司给建良公司的电机符合质量要求。”

王杰看着她:“我们粤东市质量监督局出具的免检证书不能说明问题,还有什么证据有证明力?你们看清了,这是去年三月份的免检证书。”

高玉红不以为然,还是坚持刚才的观点,免检证书不能证明每一台电机都没有质量问题。

王杰被她不讲道理的狡辩气得不再回答。

三方已经没有新证据提交法庭。

何丽娜宣布:“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本诉的债权转让和反诉的质量纠纷进行综合辩论。”

真正的唇枪舌剑开始了,方迅公司和粤东公司站在同一阵线,始终认为90万元的债权转让成立,建良公司的反诉不能成立。本诉是债务纠纷,反诉是基于买卖关系的质量纠纷,不是同一事实、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不符合反诉的要件。建良公司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方迅公司仅接受债权,没有接受债务,建良公司30万元的电机损失证据不足……

建良公司三人齐心协力,认为债权转让不能成立,而且电机有质量问题,提起反诉完全符合法律规定,30万元的损失由方迅公司承担……

法庭辩论才开始,三方就各不相让,争得面红耳赤,到第三轮时,吹胡子瞪眼,不停地挥舞着愤怒的拳头。

这个案件,确实有太多可辩的理由,就在建良公司提出反诉后的当天晚上,钱程与何丽娜为了这个案件争论了起来。合议庭认为,债权转让不能反诉,而钱庭长认为可以反诉,理由几乎与今天高玉红的辩论意见相差无几。

辩论进行到第六轮时,激烈的程度不亚于战场上肉搏的场面,章老头的拳头几次差点打在旁边王杰的身上。

何丽娜及时制止了几乎混乱的辩论场面,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审判长在上午的庭审中,给了建良公司三日内提供有效公章的时间,故不能当庭宣判,何丽娜只能再次敲响法槌,宣布休庭。

返回

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心照日月 正序 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