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

回到11桌,刚好遇到上菜。

古歌回到座位上,抓起猪肘子就啃。

洛烟正在应付其他给她敬酒的人,倒也顾不上嫌弃他。

“咦惹~,你看,古歌连吃饭的样子都像个乞丐。”

“看来在姜家地位低得可怜,饭都吃不饱!”

“幸好当初没向他告白,要是当初他答应了,我现在估计要跳楼!”

“古护士,你是三年没吃饭吗?怎么像个饿死鬼似的。”

古歌的吃相一绝,窦乐都没忍住吐槽。

“来参加婚宴不就是为了吃的吗,吃得舒心就行,而且我也没发出奇怪的声音,不就单纯吃快一点,窦我笑,你也试试,这猪肘子真的还不错。”

古歌确实饿了,也难得不用看姜璃还有潘芝玉他们的脸色吃饭,自然舒心。

“脏死了!”

洛烟眼角余光瞟到古歌手上都是油,紧蹙起眉梢,身体向古歌远处挪了挪,

古歌倒是毫不介意,继续开吃。

“我们有请新郎新娘上台!”

古歌刚啃完一只猪肘子,今天婚礼的主角也刚好登场。

谭同云,于倩,这两人都是古歌的大学同学。

经过七年的爱情长跑,两人终于结为连理,看他们的样子,笑得非常幸福。

古歌当初和姜璃成婚的时候,并没有举办婚礼,只是单纯领了个证。

也不知如果现在补办一场婚礼的话,家里那个“臭娘们”会不会露出像于倩现在这样幸福的表情。

“现在由我们的新人奏舞一曲,有兴趣的人也可以跟新人一起跳,为新人献上最好的祝福。”

谭同云于倩在众人的起哄下,准备来一场舞蹈。

“洛烟,你在大学时不是校舞蹈队的队长吗?!上去跟谭同云于倩他们一起跳个舞助助兴吧!”

“不,我不行的。”

洛烟赶忙摇头拒绝。

“没事的没事的,你跳得那么好看!”

“对啊对啊,我们都想再看一次你跳舞,你就上去吧,正好可以炒热一下气氛!”

“班花,跳舞!”

“班花,跳舞!”

“班花,跳舞!”

洛烟推脱不了众人的热情,被半推半攘地推上舞台。

“同云,于倩,他们……”

洛烟不想抢两个主角的风头,但又回不去。

“我们都懂,那群单身汪就想看你这班花跳舞,你就跳一个吧,你跳的肯定比我们好!”

“那,好吧。”

就连婚礼女主人于倩都这么说,盛情难却,洛烟只好答应。

洛烟不愧是前舞蹈队校队的队长,当音乐奏起的那一刻,洛烟已经进入状态。

体态轻盈,翩翩蝶舞,步步生莲。

这舞姿,着实优美,连古歌都看呆了。

洛烟因为这支舞,直接成为全场焦点,无论是认识洛烟还是不认识洛烟的,都过来找洛烟敬酒。

喝多几杯后,洛烟的俏脸浮现醉意的红晕。

“我明天要去中天报道,真的不能再喝了,我要先回去了!”

再次听到“中天”,古歌不由得露出玩味的笑容。

“古护士,不去帮忙解下围?这可是英雄救美,掳获芳心的好时机喔~”

古歌的表情被窦乐捕捉在眼里,他推搡一下古歌,眼神挑向洛烟那边。

“老子有老婆的,你是窦我笑,别逗我玩!”

“你那老婆那么对你,说实话我觉得你不要也罢。”

“那臭娘们脾气坏是坏了些,但终究是老子的老婆,她不负我,我也定不会负她!”

古歌虽然怨恨姜璃,但从来没想过跟姜璃离婚。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少一分,少一秒都不能说是一辈子。

“洛烟小姐,我送你回去吧,我的宝马就停在外边!”

“洛烟小姐,我的是奔驰,我送你回去吧!”

“洛烟小姐,我的是法拉利,上我的车吧!”

“古护士,再这样下去班花很可能被某个色狼带走,你就真的不准备帮下她?”

“我只有公交车?你让我用公交车送吗?”

古歌自嘲。

古歌也想帮洛烟,但他现在手上可没车。

“我的车子不是随你用吗?喏,钥匙!”

窦乐将钥匙丢给古歌,古歌接过。

“我的是布加迪威龙,洛烟小姐,能让我送你回家吗?”

“古歌?我不要你送,绝对不要,死都不要!”

带着醉意的洛烟朦朦胧胧间还是认出古歌,直接毫不客气地拒绝三连。

“哈哈哈~,乞丐一样还想勾搭美女,活该!”

“被美女这样拒绝,是我就找个洞钻进去了!”

“就是,太丢男人脸!”

周围人的嘲讽让古歌微皱眉头。

自己想来帮洛烟还是遭到嫌弃,果然好人难当……

“嗡嗡嗡~”

“嗡嗡嗡~”

这时,古歌的手机响起。

古歌拿出来手机,来电显示让古歌眉头皱得更紧。

“喂~,老鸨……岳母,什么事?”

来电的正是古歌岳母,潘芝玉。

“古欠,你现在在哪?赶紧给我回来参加家族年会,族长要见你!”

“哈?!”

家族年会?

古歌看了下日期,发现姜家的家族年会果然是在今天。

因为前几年的家族年会古歌都被强制不参加,潘芝玉怕古歌丢脸,逢家族年会,潘芝玉就会将古歌反锁在房间里不让古歌出来,因此古歌也没有特意去记家族年会的日子。

“哈你个头,限你十分钟赶回来,不然今晚就把你的行李扔出姜家!”

“这个万恶老鸨子!当老子会飞吗?!”

古歌怒骂,随便在桌上抽几张纸巾擦手,拍拍窦乐肩膀,丢下一句:“窦我笑,洛烟就交给你了,家里有急事,先撤!”

说完,慌忙地跑离婚礼现场。

“啧!最后一班公交要没了!”

古歌看了下时间,发现最后一班的公交车差不多到,拔腿一路狂奔。

“古歌这是赶着去投胎吗?”

“他这是要赶公交车。”

“不是吧,身为姜家女婿,好歹有辆车吧?”

“入赘的,肯给他吃给他穿已经不错了,还想有车?”

“看来以后还是离古歌远点比较好,免得我们也被当成乞丐。”

“同感同感!”

“古歌那狼狈的样子,像极了个滑稽的小丑。”

“哈哈哈~,别说,还真TM像?”

古歌慌忙离开的背影,也招来一众同学的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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