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章:我老板审美有问题

用过午餐,我跑去“浴堂”洗澡。

老板他又嫌弃我臭,明明是他狗鼻子的错,哼!但令我没想到的是,这里竟然还有天然温泉?

美美泡在泉水中,我舍不得离开。

苏晴姐为我送来换洗衣物,大红色修身旗袍,锦鲤刺绣活灵活现,这件衣服绝非凡品!

着身效果:玲珑曼妙杨柳腰,冰肌玉骨纤柔肢;沉鱼落雁芙蓉面,皓齿明眸桃花容。

镜中旗袍美人,简直该死的迷人!

我擦掉嘴角没出息的口水,苏晴姐则满意的连连点头。

苏晴姐说这是她亲手绣的,她经营着一家高端网店,专门出售这种高级定制旗袍,这件旗袍是她空闲时绣着玩儿的样品,既然与我身形如此贴合,便就送给我当礼物。

如此大礼……我满脸堆笑着收下!

紫气东来众人的修身西装,也都是出自苏晴姐之手,包括我老板身上穿的那几套西装。

果然,苏晴姐是众人的老母亲!

不过呢,苏晴姐并不喜欢这群孩子称呼她老母亲,所以干脆统一让这群孩子称呼她为:苏晴姐。

苏嫣儿除外,她跟她爸一样,认为这种乱辈分的叫法很胡闹,所以一直都尊称“姑姑”二字。

但好在苏嫣儿的哥哥“苏周”并不像他父、妹那般死板,这小子的性格随她这个姑姑多一点,如风般洒脱不羁。

今日门主外出,便是苏周陪同。

端坐梳妆镜前,苏晴姐为我盘发的同时,笑着跟我聊天。

踩上高跟鞋,我装模作样向苏晴姐行了个小万福,便笑嘻嘻跑去“雅居”找我老板。

雅居门前。

“老板!老板!好看吗?”

我抬起胳膊,臭美的在我老板面前自转一圈,企图让他夸赞我的美色,结果只换来他一个白眼和两个字:一般!

我特么……忍住,我打不过他!

“老板,那你觉得安桉跟姚姐她们俩好看吗?”

“一般!”

“额……那苏嫣儿呢?”

“一般!”

“额……那在你眼里,有长得好看的女孩子吗?”

老板低眉思索几秒,给出我预料之中的答案:“没有!”

嗯……我老板这人,要不然就是眼光太高,要不然就是审美有问题。

偷偷翻个白眼,弯腰扒下脚上高跟鞋提在手中,我决定去换拖鞋,反正结果都是“一般”,穿拖鞋还更舒服呢!

“脏不脏?”老板指着我踩在木廊上的两只白嫩小脚丫,皱眉道。

“我觉得不脏呀!我又没洁癖,先回去换鞋啦,拜!”不理老板的嫌弃,我挥手中鞋转身离开。

踩上拖鞋,我又屁颠儿、屁颠儿跑回雅居,然后在他门口撞见我老板正在跟一个陌生男人面对面聊天。

金色短发、酒红色西装、脸上笑容如阳光般灿烂,这人是……苏周?

发现我的缓缓靠近后,男人微笑着主动向我招手,示意我赶紧过去。

左、右看看也没其他人,我疑惑的上前打招呼,“你好,我叫楚静音。”

“你好静音,我叫苏周。前两次见你都奄奄一息、狼狈不堪,没想到这稍微打扮后,模样竟这般俊俏可人!”

面对苏周毫不吝啬的赞美,我立即心情愉悦、眉开眼笑,对这个男人的好感值也猛增!

“多谢夸赏,嘿嘿!苏晴姐刚刚恰巧跟我提过你,如今一见,你也很帅!”

“小嘴儿还挺甜!”

“哪里哪里,你是真帅,符合现代女性的审美标准,不然我也夸不出来呀!”

“哈哈,瞎说啥大实话!”

我和苏周商业互吹到彼此都心花怒放的程度,而我老板则眉头紧皱的死盯着我的脸,注意到这个状况,我尴尬的收起笑容。

“额~那个,您二位继续聊,我可以暂时先回避……”

“不用,你来的正是时候,你们两个同去前堂拜见门主吧!”苏周打断我。

原来~如此。

侧堂紫檀木椅上端坐一人,黑色利落短发、容貌俊冷,黑长衫加身,脚踩黑布鞋,漫画中的美男子!!!

“见过门主!”

我老板微躬身,礼貌的向对面人行拱手礼,穿西装、行古礼,虽然看上去有些怪,但尊重之意不变。

我有样学样,也向面前门主送上自己的尊重之礼。

门主微微点头,应下这份尊礼。

“今天发生的事情我已经了解,灵器既已认主,就它便是你的东西,但倘若你用这灵器行恶,紫气东来会亲自动手除掉你!”不怒自威的嗓音。

“是。”我赶紧点头记下。

“白战,你明知门规却故犯,即便未闯祸,但该罚:思过室,门规抄十遍。”

“是。”老板点头领罚。

拜别美人门主,我跟老板并肩前往思过室领罚。

“老板,对不起,都怪我一时手贱才害你受罚,我保证:以后绝不乱碰紫气东来的东西!”

我举手对天发誓,而我老板瞥了我一眼后加快脚步,明显不想理我,我只得委屈的暂时闭嘴,紧跟上他的步伐。

思过室。

北面空荡荡的石墙;东、西两面摆放着老旧书架,书架上摆满册,而且是线装蓝皮古册,《紫气东来门规》赫然摆在显眼的位置。翻开两页,竟然真是手抄的毛笔字?

屋子中央摆放着案桌与案椅,桌上笔墨纸砚齐全。

端坐、提笔、蘸墨、落笔纸上,并未翻看《紫气东来门规》,我老板直接开始默写门规内容。

第一条:严禁以任何缘由,行害人性命之事,违者必究。

第二条:严禁随意吸取人类灵气。

第三条:战斗不可波及无辜人类。

第四条:行得正、坐得端,严禁行奸、恶、邪之事。

第五条:禁荒淫、污言秽语、过度贪恋私欲。

第六条:禁止无故内斗,较量须征得双方同意、门主在场,且绝对不可伤性命。

第七条:言必行,行必果。

第八条:食不言,寝不语。

第九条:衣衫端整,知书达礼。

……

第三十条:禁止擅动藏石阁内的晶凝石与灵器,违者严罚。

……

老板字迹工整、清秀,我将他的默写内容与门规偷偷对照,竟一字不差?

不愧是我老板!

我搬个凳子坐到案桌旁侧,本欲有样学样的帮老板抄写,奈何我写出的字歪歪扭扭,只得作罢。

单手支着下巴,手指拨弄着这本不薄的门规,凝望着我老板一本正经默写门规的模样,我心中升起敬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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