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各怀心事

和杨劲松一样,我也就着瓶口,喝了一大口啤酒。把酒瓶放在桌子上时,我对他说:“以后的时间还长着呢,没找到合适的词语,那就慢慢找。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在特区留下了,我们都该往前看,而不应过多地沉湎于往事。”

“是的,”魏小周接过我的话,说,“我不知道袁来哥到底对你提供了怎样的帮助,你也没有开口,向我说过你的困难,你知道,只要你开了口,我也一定会帮助你的。”

“也没帮什么忙,”我赶紧解释说,“就是我发现劲松手头有点儿紧,借了几百块钱给他,并说了几句鼓励的话。仅此而已。”

“这种事,你该给我说的。”魏小周眼睛盯着杨劲松,说,“要是几万块钱好处费,我拿不出来。可几百块钱,我总还是有的。”

“我是不愿意麻烦你……”杨劲松嗫嚅着。

“以后,可不能这样了,”魏小周说,“咱们是老同学,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话呢!不管怎样,正如袁来哥所说,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特区是座飞奔向前的城市,可不会给任何人时间,让他在这里自怜自叹呢。再说了,今晚咱们出来喝酒,是高兴、开心,怎能说些不开心的话呢!来,老同学,我给你喝一个。”

隔着桌子,他们两人的酒瓶碰在了一起。他们的酒量看起来都不错,一口气把瓶里的酒都喝完了。但这种喝法,谁喝谁都会醉呢!我趁他们在喝酒的时候,往他们各自的碗中,夹了一些菜。

隔壁那桌客人,结束了战斗,相互挽扶着,摇摇晃晃地离开了。马上又有一桌新客人进来。就像特区这座城市一样,每天都有许多人离开,但每天都有许多更新鲜的血液注入。没有人会在意离开的是什么人,能否留下他们在这座城市生存和挣扎过的痕迹,完全依靠他们个人的造化。什么人也不会关心这些小事,大家都忙着奔向未来。

新来的这桌客人,共有四人,清一色的男人,脸上的青春痘显示他们正处于骚动的青春期。他们操的是本地方言,一张嘴就是“丢你老母”之类的脏话。但没有人在意,每个人来到这里,都是为了让自己放松,或者是一醉方休,没人有精力去过问别人的闲事。

我也只是匆匆地瞥了他们一眼。他们穿着白色的短袖衬衣,好像是制服,这是我事后想起的。他们衣服上佩戴的肩徽,是黑色的,或者是深蓝色的——由于灯光的原因,我无法准确地分辨出来——上面有星星的标志。他们的臂徽上,写着“执法”的字样。他们的嘴上都叼着烟,从他们放在桌子上的烟盒,我看出都是中华香烟。

“袁来哥,我敬您!”魏小周的话,把我的注意力拉回到我们这一桌。“劲松不厌其烦地说,您帮了他的大忙。我听得出来,您帮他的忙,绝不是借给他几百块钱那么简单。可具体是什么,他不说,您也不说。就凭这一点,我认为您是好人。来,我敬您!”

“好。”我拿起酒瓶,轻轻地和他碰了一下。“咱们就随意一点儿,没必要像牲口那样,非得一口气喝完。咱们慢慢喝,时间还多着呢。”

“您随意,我喝完。”他一仰脖子,又一次干了一瓶。“您是个好人,随意,不摆架子。我就喜欢和您这样的人一起。不像某些人,帮你一点儿忙,就想左右你的人生,天天让你干这干那。”

我惊奇地看着他。“有这样的人?”

杨劲松默默地又为他打开一瓶。

“我以前认为,所有人应该都是这样,所以,也一直忍受他的高高在上的指令。”魏小周说,“但见到您,我发觉我以前错了。真正的好人,就像您这样,做了好事,是不会要求回报的。”

我笑了,夹了一筷子菜放在他的碗里。“干了一点儿事,或帮了一点儿忙,就要求回报,这肯定不是好人。”

“我现在知道了。”他拿起刚打开的酒瓶,“所以,我要敬您。”

“咱们慢慢喝,”我赶紧拦住了他,“你那种喝法,太容易醉了。”

我并非不能喝酒,只是我认为,喝酒是一种让生活慢下来的方式,应该不急不躁,慢慢啜饮,如果能够喝出情致,喝出情怀来,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可魏小周一口气又喝下去了大半瓶。“你们不知道,”放下酒瓶时,他说,“我也没有给劲松说过,其实,我压根儿就不想来这里。”

杨劲松瞪大了眼睛:“当初,要来特区,还是你的主意呢。”

“你听我说,”魏小周解释说,“我是不愿意来的。我喜欢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安静地蜷缩在一个角落里。读大学时,你也知道,除了教室非去不可,我几乎都没有出过宿舍。我女朋友,我没有给你谈过她吧?”见杨劲松点了点头,他才接着往下说,“我们两人在网上相恋了三年。她是在南昌读的大学,毕业后也留在了那座城市。所以,我最想去的城市,是那里。”

“可是——”

“可是,我却来了特区。”魏小周苦笑着摇了摇头,“人生往往都是这么嘲讽,不是么?”说着,他一抬头,将瓶中剩余的酒,一下子喝完了。“我最想去的城市,是南昌,可却去不成。我最讨厌那种高高在上,总是对你发号施令的人,可却又不得不生活在他身边……”

说着,他的眼角溢出了泪水。这让我和杨劲松都吃了一惊。要知道,就在刚才没多大会儿,他还在劝慰杨劲松,要开心,要往前看呢。

我说:“点的酒已经喝完了。嗨,服务员,来,再拿半打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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